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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贲之士说剑
他在后文中干脆直接写成“击以剑”;又接着写道:“散宜生、太颠、闳夭皆执剑以卫武王。”这表明司马迁不仅认为“轻吕”就是剑,而且他确认西周初期有剑。唐张守节《史记正义》注意到太史公的这一字之改,指出:“轻吕,剑名也。”
“轻吕”一词引起中外学者的注意,学者们敏感到它与《汉书·匈奴传》里匈奴宝刀“径路”的关系,认为二者其实是一音之转,都是“剑”的对音,由此提出了剑由西域传来的观点。顾颉刚先生在《史林杂识》中曾经介绍过两位著名学者的观点,一位是张政烺先生,张先生说过:“剑非吴越人所发明,大约从塞外传来。”第二位是已故的李平心先生,李先生曾对顾先生讲:“轻吕、径路并即“ Kilidji” 之对音,剑实来自西域。”持相同观点的中外学者还大有人在。
近年来,剑和剑起源问题是学界热门话题,出现了不少新论著新见解,而越来越多的考古资料也对研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总的来看,大家的意见似越来越接近。
第一,根据考古发现,基本可以确认西周初期有剑,但那是一种长度仅十几厘米或二十几厘米的又可称为“匕首”的短剑,同春秋后期兴起于吴越的剑明显不同。
第二,对剑的来源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仍强调这种短剑的出现同北方游牧民族有关,认为“中原佩剑之风显然受西北游牧人的影响。”
另一种意见近于折衷,认为剑在石器时代就已见端倪,商代已有铜制短剑,西周短剑是其延续,但同时也注意到了北方“胡剑”的影响。
我同意西周初期已经有剑。在其来源上,倾向于剑并非周人所固有,而是受了北方和西北游牧民族影响的观点。在各家论证外,我还注意到,辑本《世本·作篇》中,对许多器物的创始都有个说法,以兵器言,有“挥作弓”、“夷牟作矢”、“蚩尤作五兵”等等,唯独没有讲剑的创始者是谁。先秦诸子中这类载述也时有所见,同样也都没有提到过剑的创始者。这反映了先秦学者在剑的来源问题上取慎审态度。
只有银雀山汉简《孙膑兵法·势备》中有“黄帝作剑,以陈(阵)象之”之说,这是先秦典籍中唯一的一例。但从《孙膑兵法》所讲的剑的形制特征来看,这是剑已成为军中常用兵器的战国时代的说法,是晚出的说法。
此外,“径路”不但是匈奴刀剑名,而且匈奴还有“径路神”。
《史记·匈奴传》张守节注引唐李泰《括地志》云:“径路神祠在雍州,云阳县西北九十里甘泉山下,本匈奴祭天处,秦夺其地,后徙休屠右地。”这表明匈奴对“径路”的崇拜。这条材料在地点上,可与《汉书·匈奴传》里匈奴呼韩邪单于与汉使韩昌、张猛“俱登匈奴诺水东山,刑白马,单于以径路刀、金留犁挠酒”的记述相印证。
甘泉山下原本是休屠匈奴祭天的地方,径路神祠则应该是内附后的南匈奴呼韩邪单于所建。匈奴的“径路神”祭祀是一个重要的文化现象,“径路”到底做何解释,它与后来汉地的剑崇拜有无关系?都值得深入思索。
西周短剑与春秋后期勃然兴的吴越青铜剑并不一定有承袭关系,也就是说不但是器物自身各有渊源,而且使用技术上也各成畛域,不可以混为一谈。李学勤先生曾经指出,它们应属于不同的区域文化范畴,有着各自独立的发展历程,彼此间的影响是双向的,“而标准的长剑更可能自东南兴起”。
这是一个精辟的观点,对我们深有启发。
在明确了西周初有“剑”这个前提后,我们的话题还回到“说剑”上来。
首先,为什么武王灭商后只是“虎贲之士说剑也”,当时的短剑是如何使用的?这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我以为,西周初期的短剑主要装备给被称为“虎贲”的战士。
《尚书·牧誓》孔安国《传》:
“虎贲,勇士称也。若虎贲兽,言其猛也。”
这部分军队一个重要的任务是带头去冲击敌阵,向敌方“挑战”,示敌以必胜的信心,当时称之为“致师”。《史记·周本纪》载,周、商大军接战之前,“武王使师尚父与百夫致师。”裴駰《集解》引《周礼》:“环人,掌致师。”郑玄《注》:“致师者,致其必战之志也。古者将战,先使勇力之士犯敌焉。”
师尚父率领的担当“致师”任务的这支军队,应该就是虎贲。虎贲的特长是勇猛而善奔跑,显然属于步兵。这些人除了装备有短剑,应该还有一样重要武器,那就是盾牌,古代称“干”。
按,武王的军队主要由三个兵种构成,即《史记·周本纪》所谓“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其中虎贲数量有的典籍是“三百”,而司马迁写作三千也是有根据的。
周人的联合大军抵达商郊牧野,临战前,武王发表了那个著名的战前动员令:《牧誓》。武王首先要求全体军队:“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我以为武王此处是有针对性的,并非笼统而言。“称尔戈”是针对戎车讲的,“称”就是举;“比尔干”是对虎贲讲的,“比”是排列;“立尔矛”是对甲士讲的,是要求将矛竖起来。戈是勾兵、啄兵,是车战的主兵,主要在车马的驱驰交错中攻击敌人,不然则杀伤力很低,故以“戈”代指戎车;虎贲是手执短剑的冲锋队,一律配备盾牌,故以“干”代称虎贲;甲士是以“阵”的形式组编起来的步兵,配备有射兵和长、短兵器,但矛是主兵,故以“矛”来代称。
盾是非常重要的兵器,是冷兵器时代必不可少的装备,即使在今天也还没有丧失用武之地。令人费解的是,我国古文献中对盾的具体记载却偏少,如唐代类书如《初学记》、《艺文类聚》等,一向是我们研究古兵的重要材料来源之一,但在兵器栏目里却没有盾的位置。记载太少,使得后世对盾的功用了解不足。
实际上,盾不仅是必不可少的防卫兵器,而且在一定条件下,比如在与短兵器相配为伍时,它同样具有某种进攻价值。西周短剑主要用于近身攻击,前提是要能贴近对方,不然与赤手无异。在弓矢和长兵面前,如无盾牌掩护,贴近敌身几乎没有可能。同时,一手执盾,一手执剑(刀);防中有攻,攻中有防,自有一套特殊的武艺程式,也会逐步形成一套独立的训练办法。于是,在我国古代武艺体系中早就产生了“剑(刀)盾”技术分支。鸿门宴上,樊哙“带剑拥盾入军门,资戟之卫士欲止不内,樊哙侧其盾以撞,卫士仆地。”这是人们所熟知的例证,盾的用法跃然纸上。
葛洪《抱朴子外篇》卷50《自叙》:“又曾受刀盾及单刀双戟,皆有口诀要术,以待取人,乃有秘法,其巧入神。”一直到明清,刀盾组合仍是军中武艺最重要的构成部分之一,可参见明戚继光《纪效新书》卷11《藤牌总说篇》。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引出一些认识和思考。
显然,“虎贲”是一支特别崇尚个人技勇的技术兵种。他们是我国早期剑法――西周短剑技术――的主要掌握者,是最早的“奇材剑客”。 虎贲担当的任务具有极大的剌激性和危险性,所以他们被《尉缭子·武议》说成是“死士三百”,是敢死队性质的军队。也因为这个原因,虎贲在西周军队中居有显赫的位置。在武王灭商后的大裁军中,虎贲得到特殊安置。
根据《周礼·夏官司马》载,以后他们担当着周天子禁卫军的角色,甚至可以代表天子奉使四方。特殊的战功和剑技,可能使他们成为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批职业剑技研究者和传播者。武王的军队是由多种民族联合而成的,这在《牧誓》中有明确记载。因此,不能排除虎贲是一支由北方或西北少数民族组成的军队,很可能这是剑和剑技流入中原的一条重要渠道。
从字面上看,“说剑”与“论剑”同。《说文》:“说,释也。”《广雅·释诂二》:“说,论也。”《礼记·少仪》:“工依於法,游於说。”孔颖达《疏》:“说,谓论说。”照此,虎贲“说剑”可以理解为“论剑”,也就是研究和阐释剑理剑法。
“说剑”二字为我们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历史信息,是一个内涵深刻的启示。说明早在西周之初,经过武王以“修文教”为目的的调整后,剑已超越单纯的兵器属性,兼有了人文教化的功能,实际上就是兼备了健身、娱情和修养心性的体育功能。
应该说,这是春秋到西汉间剑臻于鼎盛的前奏,是后来蔚为专学的“剑论”或“论剑”的滥觞。剑在中国人心目里,在古代士人的文化生活中,占据了远非其它兵器所能望其项背的崇高地位。对剑的崇敬心理,至少在西周就已出现,至西汉达到极致,汉以后流风余韵绵绵不绝。
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讲到,司马氏祖上在赵国的一支,曾经“以传剑论显”。他还将论剑与兵法相提并论,说:
“非信廉仁勇不能传兵论剑,与道同符,内可以治身,外可以应变,君子比德焉。”
这是何等崇高的比拟!太史公将“论剑”提高到“与道同符”的高度,认为“论剑”是一门“内可以治身,外可以应变”的大学问,这显然就是汉以前称剑技为“剑道”的原因,其所指已远远超出了剑的临战击剌之效,而是在讲剑所代表的人文精神,讲剑的特殊的文化内涵和社会教化功能。
这种观念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后来的中国士人往往书剑并举,以剑比德,显然就是太史公这一理念的延续。如果往上追寻,春秋战国时代剑文化的勃兴,秦汉间人们对剑的崇敬,包括太史公对“剑论”的这一番宏论,都未尝不溯源到西周初期的“虎贲之士说剑”。
所见未必允当,谨请读者有以教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