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课改办2006年主要工作安排-白山市教育学院

浙江省课改办2006年主要工作安排

作者:佚名 来源: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年04月27日

省课改办2006年主要工作安排

 

第一部分  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工作思路和主要工作建议

 

一、工作思路

1、思路

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为中心,以提高教师专业素养的途径,确保课程方案的有效实施。

充分发挥11个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联系县的样本作用,以联系县的经验和问题为切入点,总结、推广联系县的学科教学经验,解剖联系县学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加强对联系县教师的课改培训。

2、工作目标

(1)关注和追踪国家课程实施的情况,尤其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常态和有效实施。

(2)加强对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实施状况的监控,总结典型经验。

(3)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的改革。

(4)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5)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课改的支持力度,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

(6)建立表彰制度,对课改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二、具体工作建议

1、完善年度课改工作报告。各地继续做好年度课改工作报告,今年重点关注课程方案的实施情况。

2、召开地方课程建设研讨会,交流地方课程编制、培训和实施的经验,研究提高地方课程实施质量原措施。

3、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比和展示活动,促进综合实践活动的常态实施和有效实施。

4、研究和建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年内开展试测。

5、召开课改经验交流和先进表彰会。

课改先进表彰,评选对象重点是国家级、第一批省级课改实验区以及11个大市,共62个单位。先进包括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教育厅的名义进行表彰。建议评选先进集体15个(占1/4),包括教育局、教研室;建议评选先进个人130名(平均每个单位约2名),其中教育行政人员15名,教研人员30名,教师85名。

6、继续实施农村课改“携手工程”,今年重点抓提高农村学校常态课的教学水平。

 

 

 

 

 

第二部分  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准备工作2006年行事历

 

1月

序号

内       容

责任部门

1

高中课程改革国家实验区调研活动(江苏)

基教处、课改办

2

调研有关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成员;申报样本学校、专业指导小组成员名单等

课改办

3

制定《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工作方案》、召开研讨会

基教处

4

制定《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培训方案》、召开研讨会

师范处、教研室

 

2月

序号

内       容

责任部门

5

完成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基教处

6

制定《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学校工作指导意见》

课改办

7

完成制定培训方案

师范入、教研室

8

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高中课程改革工作职责的通知》

厅办、课改办

9

下发《关于调整浙江浙江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成员的通知》

厅办、课改办

10

准备召开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工作动员会议

厅办、课改办等

3月

序号

内       容

责任部门

11

组织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教材选用工作

课改办

12

召开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工作动员大会

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

厅办、课改办等

13

启动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行政人员培训(分类分批进行)

师范处、教研室

14

制定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和其他配套文件

各有关部门

 

4月

序号

内       容

责任部门

15

制定《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

基教处、教研室

16

制定《浙江省普通高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基教处、教研室

17

制定《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学科实施指导意见》

教研室

18

编制学科培训资料

教研室

 

5月

序号

内       容

责任部门

19

配套的各项管理办法、指导意见发布

基教处、课改办

20

完成行政人员、学校管理人员培训

 

21

指导各学校制定课程实施办法(方案)

 

22

制定第一学期各模块教学指导意见

教研室

 

6月

序号

内       容

责任部门

23

分16个学科进行学科一级培训

教研室

24

各地准备工作情况调研

基教处等

 

7—8月

序号

内       容

责任部门

25

各地分16个学科进行学科二级培训

各地教研室

26

制定《浙江省普通高中学校课程建设指导意见》

基教处、教研室

27

制定《关于建立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意见》

基教处、教研室体艺卫处

28

制定《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建设指导意见》

基教处、教研室

 

至12月

序号

内       容

责任部门

29

制定《浙江省普通高中选课指导意见》

基教处、教研室

30

制定《浙江省高等院校招生入学考试改革方案(初稿)》

高招委

31

制定《关于加强浙江省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管理的意见》

基教处、课改办

32

制定《关于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宣传和信息交流工作的意见》

厅办、课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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