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三批“舟山市教科骨干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加强学校教育科研骨干培养,对于推进舟山教育内涵发展,落实“教科兴校”的战略,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将于近期举办第三批“舟山市教科骨干培训班”(二年制)。在此之前,首先做好第三批培养对象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有志于中小学教育科研工作,且有一定基础的,教龄在5年以上的青年教师或学校教科室后备人员。
二、推荐名额:嵊泗5名,其它县(区)各为15名,由县(区)教科室择优推荐;市属学校各推荐1名(南海实验学校2名),由市教研中心平衡后取舍。
三、推荐时间:推荐工作于2008年11月15日结束,逾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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