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转摘]2010年实验抽测工作的通知-白山市教育学院

[通知转摘]2010年实验抽测工作的通知

作者:未知 来源:舟山教育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年01月18日

(通知转摘)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实验抽测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

根据2010年的工作安排,今年将继续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实验进行抽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测对象:

1)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

2)被抽测学校三年级至九年级所有在籍学生。

二、抽内容:

1)科学三年级至九年级现用教材中所有实验和实践活动。

2)原则上在小学阶段抽测一个年级,在中学阶段抽测一个年级。

三、抽测时间每年3-4

四、抽测安排:

1.由市教育条件装备中心负责具体抽测,市教研室做好配合工作。

2.抽测人员由教育装备管理部门、教研中心等人员组成;原则上实行县(区)交叉抽测。

3.抽测前提前一天通知被抽测学校做好抽测准备。

4抽测过程:

1)由抽测人员随机抽取学校内确定年级内的学生,每个年级抽测学生20人,小学2人为一个小组,中学每1人为一个小组。

2)教导主任现场抽取实验题签(题签—涵盖所抽年级实验题目),每组学生必做1-2个实验。    

3)由被抽测学校学科教师或实验员准备实验器材,实验器材准备的过程单独计分。

要求:教师对实验器材操作熟练,根据题签要求用最短的时间为学生准备好所用实验器材,如有个别实验器材不全的,能够马上准备替代仪器。

4)准备完毕后被抽测学校相关人员全部撤出考场。

5)学生进行实验并完成简单实验报告单的填写,最后在报告单的左下角填写实验教师的姓名。

6)监测人员根据实验教师对实验器材准备情况和学生对所做实验完成的情况,做出相应评定,同时填写实验抽测成绩单。

抽测完毕后,监测人员把成绩单和学生实验报告单封存带回。

各学校接到抽测通知后,应积极准备,做好实验教学工作,落实好抽测活动。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抄送:各县(区)装备中心、教仪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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