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关于组织“领雁工程”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班赴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习的函-白山市教育学院

舟山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关于组织“领雁工程”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班赴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习的函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年01月21日
各县(区)教师进修学校,有关中小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08年“领雁工程”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班的通知》(舟教师[2008]7号)精神,我中心于200810月20日发文(舟师训[2008]43号)组织“领雁工程”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班首次集中培训,本定于11月中旬进行,因故推迟到12有下旬进行。具体事项函告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全市初中、小学“十五”前取得校长任职资格证书的正校长(已参加省“领雁工程”骨干校长培训的除外)。
2、县(区)教师进修学校主管师干训工作的领导。
(具体参训名单参考舟师训[2008]43号附件)
二、内容: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第65期“基础教育改革动态”专题研修内容,包括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形势与任务,校长素质与学校品牌建设等。
三、时间:
200812月21日——1229日。
四、地点: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12月21日由我中心统一组织飞赴北京,具体出发时间待飞机票订好后电话通知)。
五、费用:
每人缴研修费1600元(含授课、资料、业务考察等费用)。
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其中食宿费每人每天约200元。
六、其它事项:
1、参训校长请填好《第65期“基础教育改革动态”专题研修班学员报名登记表》,并准备二寸照片两张报到时一并上交。
2、为减少费用,本中心须及早、统一预订机票。希各位应参训校长及时将姓名(与身份证相同)、身份证号码告知联系人(定海吕伟民老师,普陀叶松杰老师,岱山陆其恩老师,嵊泗陈龙孚老师,市属罗信席老师),便于订机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必须本人书面申请,县(区)学校由所在县(区)教育局签署意见,市属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签署意见,报我中心批准。机票订好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退票手续费必须自理。
联系人:罗信席,电话8981630、2036092;张国平,电话89816192037352
 
 
 
              舟山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领雁工程”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
(主要依据“领雁工程”报名表登记,仅供参考)
 
 
市属:7人
陆熊  俞宏伟  焦中安  王臻红  孙红波  丁格 刘承禹
 
定海:18人
吕伟民  孙涛     林益富  夏召意  郑海波  乐康平  张跃军 
傅伟业 诸葛连国  傅庆佐  曹铁军  顾恩良 康碧波        贺满芬       林君亚  余海明
 
普陀:21人
叶松杰  何德清  王志刚  王康珍   俞维杰      李凯新 
应土成  王建军  郑德伟  郭妙琴   孙文波  胡夏君  刘松军 
贺海峰  潘旭东  王岳军  何春文  夏建军  张普明   刘海平
 
岱山:11人
陆其恩  邬建芬  张苏洪  陈肖女  楼亚坤  徐静定  沈明忠 
    戴善水  张松斌  陈阿泽
 
嵊泗:10人
傅慧儿  叶其跃  陈渔军  方淑君  徐安  泮和龙  徐卫  张亚玲刘建军  沈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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